2017年9月30日17时45分,连霍豫皖界在执行安保一级治安卡点布控期间,商丘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高速大队一中队中队长刘海伟,带领民警杨大龙等在对客车驾乘人员进行登记检查期间,查获一女子刑拘在逃。经核实,该女子马某,系山东省禹城市人,因2017年6月7日至8日,持他人的准考证、身份证在山西省翼城县代替他人参加高考,被山西省翼城县公安局立案。经了解,马某原本在家做学生辅导,怀孕期间因在家闲来无事,经朋友介绍,让其在家复习备考,承诺提供2万元报酬。马某现已移交至夏邑县公安局韩道口派出所做进一步处理。